普法
离婚析产涉及公司股权,估值争议怎么处理
作者 白予书 · 2026-10-30
一方持有公司股权时的析产路径、估值方法与另一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协调。
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先看取得时间与出资来源。
婚后以共同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,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,但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不影响这一判断。
分割方式通常有三种:直接分割股权、由持股方补偿另一方、或者转让部分股权给第三方。
前两种最常见,第三种要过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这一关。
估值是争议核心。
净资产法、收益法与市场法结论可能相差很大,实践中多用审计后的净资产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。
仅凭一方提供的财务报表,很难被采信。
如果公司由一方实际控制,另一方长期不参与经营,法院在分割比例上通常会考虑经营贡献,但这不等于直接否定共同财产属性。
参考条文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以及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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